详细内容
银行流水打印
1、在你确认银行卡后存折所属银行后,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卡,到就近的银行网点查询即可,工作人员会帮你将其进行打印。
2、也可以携带卡或存折到营业网点自助查询机自行打印。自助打印流程:
自助查询机--插入卡或存折--输入密码--进入查询明细页面-历史明细-输入查询打印所需日期-查询-打印即可。
此外,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银行流水:
1、对于开通了网银的用户来说,可登陆网上银行进行查询。
2、对于已开通了手机网银的客户,也可登陆手机终端进行查询。
注意事项
如需要证明类的账单流水明细,请申请打印后,让打印柜员盖银行章。
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后,不要随意丢弃,防止泄露个人(对公)账户信息。
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
1、存款人填写申请书、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(单)、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,交银行审核办理。
2、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、核对账户余额、签注审查意见,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。
3、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,经办人办理存折(单)止付手续,开立存款证明书,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(单)上加盖“已开立存款证明书,三个月内不得支取”的戳记,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。
存款人提供的存折(单)必须是银行本所(柜)开立的合法、有效的储蓄存折(单)。不得为他行的存折(单)提供存款证明。凡已用作挂失、失效或被依法止付、冻结的存折(单),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。
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,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,必须与存折(单)余额相等、币种一致。
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,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。如未满三个月支取,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,方可取消“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”的限制。
存款证明种类:
(1)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(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,不证明当日余额)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。
(2)出具证明时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(长不得超过一年)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。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。
工作证明对于员工申请房贷、租房以及就业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帮助,可以证明其在单位有稳定的工作来源。 工作证明的格式应简洁明了,对于证明事项应具体详细,尽量避免纰漏或误导。